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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深化企业仪器共享 单台补助高6万

  •   仪器共享是当下仪器行业发展的一个重点,其目的在于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提高仪器的“出勤率”,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发展,缓解他们在仪器购买上的资金压力。
     
      近些年,国家对仪器共享工作越发重视。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各地的仪器共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纵观多年的仪器共享之路,我们可以发现,往常的共享单位主要是各大高校和科研机构,但近两年,仪器共享越来越多的向企业伸出“橄榄枝”。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精神,促进科技资源整合共享,2018年福建省在龙岩市开展了企业非财政资金建设和购置的科研设施仪器开放服务补助试点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基于此,2019年8月2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龙岩市科技局、南平市科技局要在2018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龙岩市、南平市两地开展试点工作,为实现科研设施仪器开放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更加健全,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的问题基本解决,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为全省全面推广应用摸索出一条可行的新路子。
     
      通知中对可以申请开放补助的科研设施仪器做了规定:科研设施仪器是指企业利用全额非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根据建账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那些按照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用于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专用于产品生产检测或商业检测服务的仪器设备,则不属于科研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对于那些向社会开放服务的科研设施仪器,政府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科研设施仪器原值在50万元以下的单台套补助2万元、50~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单台套补助4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补助6万元。
     
      事实上,发动企业参与到仪器共享中来,是解决科研设施仪器利用率不高、重复建设和购置现象以及科研设施仪器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问题,提高全社会创新能力,加快企业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实现资源共享的重要环节。也正因为如此,国家高度重视企业向社会开放仪器共享服务的推进。希望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国的仪器共享能“走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