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千实精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行业资讯: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达的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归口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的《戮秤校准规范》和《电子螺旋秤校准规范》2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现公开征求意见。
《电子螺旋秤校准规范》
电子螺旋秤是利用重力原理、以连续的称量方式,与单速、多速或变速螺旋输送机一起使用的并确定散状物料流量及累计质量的螺旋输送机型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电子螺旋秤由承载器、称重传感器、速度传感器、累计指示装置及控制系组成。电子螺旋秤适用于各种工业生产环境的粉体物料连续计量和配料。
电子螺旋秤国家计量标准已于2015年实施,但是目前尚无与其相应的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和检定规程。由于电子螺旋秤和电子皮带秤在称重原理上是相同的,均属于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中的皮带运行的长度等同与于螺旋秤中的螺距和运行圈数的乘积,因此本规程标准的制定参考了OIML R50 《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的国际建议。
工业生产中电子螺旋秤应用范围很广,被广泛应用于建材、冶金、电力、化工等行业的粉体物料计量,为了保证行业生产安全及计量的准确可靠,制定电子螺旋秤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是非常迫切的。
JJF 1071-2010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制定的基础性系列规范。本规范参考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国际建议OIML R50-1 2014(E) 《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Continuous totalizing automatic weighing instruments(belt weighers)、国家标准GB/T 31890-2015《电子螺旋秤》的部分内容。
本规范在编制格式上执行了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主要内容包括九章节和四个附录,,具体为:1.范围、2.引用文件、3.术语和计量单位、4.概述、5.计量特性、6.校准条件、7.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8.校准结果、9.复校时间间隔、附录A 电子螺旋秤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附录B电子螺旋秤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示例)、附录C电子螺旋秤校准记录格式(示例)、附录D电子螺旋秤校准证书内页(示例)。
本校准规范给出了电子螺旋秤的校准条件、校准项目、校准方法及不确定度评定方法。本规范适用于各类电子螺旋秤的校准。
《戥秤校准规范》
戥秤是杆秤的典型代表,仍广泛用于各个中药店,是中药配药不可或缺的衡量仪器。戥秤的结构决定其很难在秤体(含秤砣)的任何部位固定标志,因此戥秤在“ 计量的安全性 ”和“计量法制标志”方面无法满足现行JJG 17-2016《杆秤》检定规程的要求,由于外观检查不合格,直接导致戥秤检定不合格。其测量点选择单一与实际使用不一致。但是它的轻便、可移动使用的特性,使得它在各中药店及中药房中应大量使用,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没有找到它的合适替代品。
由于戥秤在中医配药中的作用,使得它无法停用,目前计量部门只能参照杆秤的检定规程开展校准,但此规程中的方法并不完全适用于戥秤的校准,因此,为了服务社会、保证量传的准确性,制定戥秤的校准规范,延续戥秤计量历史的传承,满足国内的实际情况,迫在眉睫。为了进一步规范戥秤校准市场,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因此制定戥秤校准规范非常有必要性。
本规范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参考JJG 17《杆秤》、JJG 99《砝码》、JJF 1181《衡器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中的部分内容,并结合戥秤的计量特性进行编写。
本规范在编制格式上执行了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主要内容包括九章节和四个附录,,具体为:1.范围、2.引用文件、3.术语和计量单位、4.概述、5.计量特性、6.校准条件、7.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8.校准结果、9.复校时间间隔、附录A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 、附录B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附录C 校准原始记录推荐格式、附录D校准证书内页推荐格式 。
本规范给出了戥秤的校准条件、校准项目、校准方法及不确定度评定方法和示例。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戥秤的校准。